以“9610”海关监管方式开展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业务的电子商务企业、监管场所经营企业、支付企业和物流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备案,并通过线上综合服务平台,向中国(福建)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电商通道传送
产品订单、支付单、收款单及产品清单等数据,并将出境商品运送至海关监管中心,待海关完成验放后,物流企业承运商品出境。
9610监管方式有两种申报方式,分别为简化申报和汇总申报。企业有进项票,则可以选择汇总申报方式,则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一定的规则“汇总申报”成相应的报关单,该报关单纳入海关贸易统计并签发证明联以解决电商企业结汇、退税的问题;企业没有进项票,则可选择9610中“简化申报”方式向海关申报,需到注册地商务局递交简化申报权限开通申请,即办理免征不退信息登记业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