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《中国(漳州、莆田、龙岩)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21-12-21 19:45:19 浏览次数:1052 来源:
为规范中国(漳州、莆田、龙岩)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(以下简称漳州、莆田、龙岩综试区)电子商务出口企业零售出口货物的免税管理,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、福建省财政厅、福建省商务厅研究制定了《中国(漳州、莆田、龙岩)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现予印发。
特此公告。
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商务厅
2020年11月25日